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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加入境规定

2015年09月14日 入境规定 暂无评论 1,797 次
基础信息

首府 努库阿洛法

货币 潘加(TOP)

时区 GMT + 13

电话区号 +676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需要护照。 文件的有效性规定:护照和(或)护照的替代文件需在到达时至少有6个月的有效期。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签证签发:持有普通护照且签注有“因公共事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获得落地签,最长可停留31天。条件是持有返程或续程机票。6个月内可延期。此项服务免费。 附加说明:旅客需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资金支付其在停留期间费。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入境规定

入境免税品: 1. 1台相机和个人物品; 2. 200支香烟,或250克雪茄,或250克散装烟草; 3. 1升含酒精饮料,包括葡萄酒和啤酒(仅适用于21周岁及以上); 4. 合理数量的供个人使用的香水; 5. 20千克肉类和肉制品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进入汤加的第一个机场清关。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当地货币(潘加--TOP)和外币无限制。

持现金出境规定

当地货币(潘加--TOP)和外币无限制。

机场税规定

针对所有乘坐国际航班的乘客征收乘客服务费25潘加(TOP). 交纳地点:离境机场。 以下情况免征: 1. 12岁以下的儿童。 2. 州长。 3. 派驻汤加的外交官。 4. 24小时之内乘坐同一架次飞机离开的过境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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