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入境规定
基础信息
首府 尼科西亚
货币 塞浦路斯镑 (CYP)
时区 GMT + 2
电话区号 + 357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需要护照。 文件的有效性护照以及(或者)代替护照的文件必须具有超出预定的逗留期间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通常,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者。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的旅行文件的规定适用于未成年人:除非其父母陪同通行且未成年人的姓名。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免签(仅以下条件适用) 持有有效的由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C”签证,条件是该乘客已经首先进入了申根区。如果持有单次入境签证,旅客必须直接来自申根成员国并且前往一个非申根成员国国家。获批的逗留期限相等于签证有效期的期间。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从任何国家进入塞浦路斯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香烟(每支最重三克);两百支雪茄;-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 酒精饮料: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
出境规定
免税出境品:合理数量的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以及价值最高为一百塞浦路斯镑的旅行纪念品。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塞浦路斯境内的最终目的地清关。其目的地为瑞士之外的过境旅客且其续程航班为二十四小时之内的旅客的行李免于清关。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如果是来自或者前往另外一个欧盟成员国,本国货币(瑞典克郎-SEK)以及外币超过一万两千五百欧元或者更多,或者其等值其它货币(包含银行汇票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必须要申报。如果直接来自或者前往欧盟之外的国家,超过一万欧元的金额 。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